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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
通 告
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第10号公告》的规定,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类别
2013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分为兽医全科类和水生动物类两类,两类考试分别命题组卷,同时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专业考生或2009年1月1日前具有兽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考生报考兽医全科类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水产养殖专业考生报考水生动物类考试。
自2013年开始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每2年举办一次。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
1. 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2. 2009年1月1日前,不具有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具有兽医师以上专
3. 2013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和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1. 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采取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2. 考生登录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进行报名。
3. 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2日至6月8日。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提交正面彩色免冠单色深底近期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尺寸为宽度与长度比例在1:1.46左右,高度不小于189像素,建议尺寸为宽230像素×高334像素,文件大小20~40KB,保证照片清晰,不变形)。
4. 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17日至23日。现场确认地点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主选定。首次报名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不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但在2009年1月1日前取得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应当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2013年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交考生所在学校院系证明1式2份(格式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下载,已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学校院系证明)。
参加过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再次报考的考生,报名信息没有重大变化的,可以不进行现场确认,只需按有关要求缴纳考试费用。
5.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网上报名时生成的网报号。
6. 自治区各市报名确认地详细地址:
市 名
报名确认地点详细地址
咨询电话
南宁市
南宁市友爱北路55号:南宁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商住楼203号
0771-3802643
柳州市
柳州市柳石路139-4号:柳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证章信息管理科
0772-3113644
桂林市
桂林市临江路1号:桂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315室
0773-5868210
梧州市
梧州市三龙路18号:梧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0774-3898212
北海市
北海市光明街5号:北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0779-2208192
防城港市
防城港市港口区兴港大道:防城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农业局二楼)
0770-2883735
0770-2881076
钦州市
钦州市五马路159号:钦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四楼
0777-2108816
0777-2696258
贵港市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东路老社巷1号大院:贵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0775-4214313
玉林市
玉林市玉州区西聚路18号:玉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0775-2098122
百色市
百色市新兴路36号:百色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证章标志办公室(3栋103室)
0776-2626169
河池市
河池市南新西路78 号:河池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四楼
0778-2298341
来宾市
来宾市维林大道新城一巷6号:来宾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0772-4274408
崇左市
崇左市德天路105号:崇左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大楼511室
0771-7967189
贺州市
贺州市平安西路3号:贺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703室
0774-5275986
7.自治区考务办公室电话: 0771-3134167、0771-2817835。
自治区考区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71-3923271。
三、考试缴费标准及方式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2]50号)”规定,2013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在广西考区报名的考生收费标准为:兽医全科类每人收取考试费用260元,水生动物类每人收取考试费用280元。
考生到报名所在地水产畜牧兽医局或动物卫生监督所现场确认时,要同时缴纳考试费用。
四、准考证打印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应于9月23日至10月12日登录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信息管理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具体安排为:
试卷一、试卷二:10月13日上午9:00-11:30。
试卷三、试卷四:10月13日下午14:00-16:30。
(二)考试地点
广西机电工程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安吉大道16号)。
(三)考试内容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兽医全科类)》和《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水生动物类)》为准。
(四)考试方式
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
(五)考试科目
兽医全科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张试卷,每张试卷100道题,每张试卷分值为100分,四卷总分为400分。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动物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动物生理学、动物生物化学、兽医病理学和兽医药理学;
试卷二:预防科目。包括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兽医传染病学、兽医寄生虫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
试卷三:临床科目。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与外科手术学、兽医产科学和中兽医学;
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猪、牛、羊、鸡、犬、猫和其他动物疫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水生动物类考试分为基础、预防、临床和综合应用四张试卷,总题量300道,总分值300分。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基础科目。包括兽医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水生动物解剖组织及胚胎学、动物生物化学和水生动物生理学。
试卷二:预防科目。包括水生动物免疫学、水生动物病原生物学、水生动物公共卫生学。
试卷三:临床科目。包括水产药物学、水生动物病理学、水生动物疾病学。
试卷四:综合应用科目。包括水产养殖生态学、饲料与营养学。
(五)考试纪律
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阅读《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可在中国兽医协会网www.cvma.org.cn上查阅),并自觉遵守。
六、考试成绩公布与资格授予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工作结束后,考试成绩由农业部执业兽医管理办公室发布。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在考试结束后确定并公布。
通过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人员,由农业部统一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报名时未提交毕业证书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的,领取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时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未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的,取消执业兽医资格。
七、考前复习与辅导
考生可依据《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全区各级水产畜牧兽医部门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2013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2013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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