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医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466|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南美白对虾的“分塘”

[复制链接]

52

主题

159

帖子

346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6Rank: 6Rank: 6

积分
346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7-14 19:20: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般养到多久多大的虾比较适合分塘,分塘后怎么减料?一定要刮虾分塘吗?有病的虾是不是没分塘的必要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183

帖子

353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6Rank: 6Rank: 6

积分
353
2#
发表于 2013-7-14 20:57:39 | 只看该作者
同问,等待知情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8

主题

3934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16

积分
11098
QQ
3#
发表于 2013-7-15 07:24:1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看个人操作的,500~100头都有人分塘。
发病的也有分的,不分发病更厉害
执业渔医
水产养殖工程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4

主题

8565

帖子

1万

积分

免审组

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17559
4#
发表于 2013-7-15 08:48:47 | 只看该作者
发病的,一分,会不会应激死亡呢?
All roads lead to Rom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577

帖子

2557

积分

银牌会员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2557
5#
发表于 2013-7-15 09:06:39 | 只看该作者
leikunnuy 发表于 2013-7-15 08:48
发病的,一分,会不会应激死亡呢?

密度大了,水环境恶化,分塘改善水环境,有助于病情缓解。
把水调好,天气没什么突变的情况下,一般不会造成大批应激死亡。已发病体弱的虾死了也是好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8

主题

3934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16

积分
11098
QQ
6#
发表于 2013-7-15 10:18:49 | 只看该作者
leikunnuy 发表于 2013-7-15 08:48
发病的,一分,会不会应激死亡呢?

不分就一起死。分可以淘汰一部分
执业渔医
水产养殖工程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94

主题

8565

帖子

1万

积分

免审组

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17559
7#
发表于 2013-7-15 14:06:43 | 只看该作者
虫下 发表于 2013-7-15 10:18
不分就一起死。分可以淘汰一部分

早点一起死也好,可以清塘养下一批,就怕分塘之后了,再慢慢死了!
All roads lead to Rom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0

主题

1524

帖子

3790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积分
3790
QQ
8#
发表于 2013-7-15 23:47:04 | 只看该作者
土苗塘,三四公分左右的分塘较多,一般是暂养40天~50天,即度过转肝期,严格控料;发病也可以分
一代苗,六七公分的分塘,主要是长得快;发病后一般不分塘,可以控制的还好,病好后分;不行的就排塘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2

主题

159

帖子

346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6Rank: 6Rank: 6

积分
346
9#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15:43:55 | 只看该作者
傅财华 发表于 2013-7-15 23:47
土苗塘,三四公分左右的分塘较多,一般是暂养40天~50天,即度过转肝期,严格控料;发病也可以分
一代苗,六 ...

好的,知道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水产医院论坛  粤ICP备17147180号

GMT+8, 2024-11-26 11:51 , Processed in 0.216901 second(s), 3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