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医院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0140|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围绕海参的一些新鲜事儿

[复制链接]

33

主题

85

帖子

3786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积分
3786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1-25 12:25: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连填海造地高价出让 失海渔民毕生投入打水漂

大连普湾新区征海迷局  政府征用—填海造地—高价出让的利益诱惑下,大连普湾新区的失地失海农民和养殖户合法权益屡屡被侵犯,半生积累甚至举债投入都打了水漂。
  本报记者 王南
  大连普湾新区的土地市场如火如荼:政府背景的公司出手大方,一个月之内斥资70亿元,连买26块地;二级市场价格节节攀高,每亩60万元,高的甚至近百万元,财政因此盆满钵满(中国经济时报1月11日曾有报道)。然而,在这场****中,失地农民和失海渔民成了不折不扣的输家:失去了养家糊口的生计,补偿没拿到手,半生积累甚至举债投入都打了水漂。
  养殖业者的转产难题
  朱连江和妻子金华都是下岗失业者。2005年他们卖了自家的房子,到普兰店承包了25亩虾圈,合同期10年,租金49万元;夫妇俩又东挪西借,投了100多万元将虾圈改造,养殖海参,以期提高效益。海参的养殖周期为2到3年,刚刚有了盼头的时候,普湾新区成立,海域被征用了。按《大连普湾新区海域征用补偿办法》,他家只能得到43万元。这意味着夫妻俩不仅血本无归,重新失业,还背上了沉重的债务。2011年1月11日这天,众多养殖户到管委会陈情,这位45岁的敦实汉子一跪不起……他的妻子2011年1月22日对记者哭诉:“没有一分钱的经济来源,每年还得交养老和医疗保险6400元……今后的日子怎么过,想都不敢想。”
  范明军也是失业青年。2008年11月21日租了29亩海参圈,合同签到2015年。他举债交了50多万元的承包金,又借钱买了参苗投入,刚有希望见到收成,被征用了。43万元的补偿,连还债都不够。
  有些人输得更惨。在大连投资的浙商陈忠法早年做生意有些积蓄,2009年前后在普兰店承包了三个虾圈,总面积358亩,为养海参改造借了上千万元。买了参苗投入,精心护养,把水产学院图书馆与海参有关的书复印了一屋子。然而一纸海域征用通知,令60多岁的老陈欲哭无泪。这些年他加起来投入了2540万元,而按《大连普湾新区海域征用补偿办法》,他只能得到720万元。他和妻子孩子几十年的辛苦化为泡影。
  还有的人受二遍苦。孙云家的土地被征用时,他曾经把钥匙吞到肚里抗议,但征地款没拿到手,承包的海域又被征用了。望着厚厚的冰层,孙云对记者说:“下面的海参是我的命。”
  仅这次征海涉及的养殖户就有1000多家,他们以后靠什么为生呢?
  扑朔迷离的补偿标准
  普湾新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了大连普湾新区海域征用工作领导小组,2010年7月13日发布《大连普湾新区海域征用补偿办法》,规定“补偿包括实物资产补偿和养殖物补偿两部分。实物资产参照有资质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进行补偿,海参养殖补偿每亩不高于2万元”。
  海参养殖户认为这个标准太低。早在2006年,同属大连范围的旅顺口区征海补偿时,每亩海参的补偿标准就已达到5万元;庄河市2007年61号文件规定海参补偿每亩4万元;2010年10月,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和花园口经济区的征海补偿也在4.5万元。为什么普湾新区的标准要低60%呢?
  实物资产评估也有很大争议。一条船,养殖户市场上买时需要3500元,评估只有300元;太阳能、发电设备、网箱等,论车计价,一车150元。评估机构的名称是什么?为什么对养殖业户的异议不解释、不答复、不记录?评估结果为什么没有当事方签字确认?
  养殖业户的经营损失也未考虑在内。海参养殖投资巨大,少则数百万元,多至上千万元,养殖周期长达三年。普湾新区的养殖户大多是刚刚完成投入期,剩余承包经营年限为七八年甚至10年不等,经营损失谁来弥补?
  根据《渔业法》第14条,水域、滩涂按《土地法》有关征地的规定办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征地补偿提高20%到30%。普湾新区制定补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养殖户不明白。
  利益链条的背后推手
  普兰店海域原先以养虾为主,由于技术和市场等原因一直惨淡经营。前些年外来户发现虾圈改造后可以养海参,纷纷前来承包海面,最近见到些效益,当地经济也有了起色。然而现在,海参养殖产业走到了尽头:政府征用—填海造地—高价出让的利益诱惑实在是太大了。
  海参养殖户对中国经济时报说,他们也支持普湾新区发展,可失去了养家糊口的营生,总应该得到补偿吧?
  2010年12月2日,普湾新区600多家海参养殖户到大连市政府反映情况,要求提高补偿标准,延期动迁以便收获海参减少损失。被告知去找普兰店市信访局;普兰店市信访局又让去找普湾新区国土局。国土局王局长曾叫来包处长留下养殖户的材料,但石沉大海。2010年12月5日,一些养殖户被叫到管委会,一位李主任宣布:“每亩2万元,还得扣20%海域使用费,这是王局长等9人海域征用领导小组开会决定的;不签字,就强迁。”说完扬长而去。
  2011年1月11日,普湾新区国土局张副局长接见养殖户说:“自己刚来,了解一下情况,主任在楼上研究,下来就答复你们。”但等到下午四点也没见领导的影儿。1月21日,养殖户收到手机短信:“每亩2万元的动迁款,领与不领政府都即将征用。”
  大连市政协委员对征海征地进行调研后,认为“有些地方存在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的现象,致使失地失海农民和养殖户合法权益屡屡被侵犯”,他们在前不久召开的政协会上提出了《关于规范征海征地行为、保护被征群众权益的提案》,建议政策公开到位、审批评估到位、补偿安置到位,严厉禁止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半夜挖掘等方式突击拆迁或株连式拆迁,要求追查有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2011年1月24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致电普湾新区国土局动迁处包处长联系采访事宜,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说正在开会,让半小时后再打电话,后来就一直变成传真信号了。记者拨通国土局王局长手机,对方听明来意后说“正在开会,再约时间吧”,就匆匆挂断。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18

帖子

419

积分

管理组

Rank: 80Rank: 80Rank: 80Rank: 80Rank: 80

积分
419
2#
发表于 2011-2-14 16:37:13 | 只看该作者
天朝之下,犹如哑巴吃黄连。是幸福还是痛苦,还是旁观者清。--以上仅代表本人观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36

帖子

1762

积分

铜牌会员

Rank: 10Rank: 10Rank: 10Rank: 10

积分
1762
3#
发表于 2011-3-9 18:36:58 | 只看该作者
天高皇帝远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9

帖子

336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6Rank: 6Rank: 6

积分
336
4#
发表于 2011-3-10 19:31:40 | 只看该作者
利益链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5

帖子

226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6Rank: 6Rank: 6

积分
226
5#
发表于 2011-4-28 16:49:30 | 只看该作者
悲剧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

主题

9

帖子

452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6Rank: 6Rank: 6

积分
452
6#
发表于 2011-5-11 16:05:17 | 只看该作者
党的光辉照瞎了人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3

帖子

136

积分

注册会员

Rank: 4

积分
136
7#
发表于 2011-5-27 15:28:52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弱者,真是不公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13

帖子

507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8Rank: 8

积分
507
8#
发表于 2011-5-27 17:01:34 | 只看该作者
折腾。。。

普湾退圈还海

60平方公里海恢复原貌

4月下旬,站在普湾新区长店堡村的一处海域,记者看到,一艘巨型清淤船正慢行在海面,对海底淤泥进行清理。“清淤工程从今年1月份开始,预计到六月末结束。”现场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记者获悉,普兰店湾还海清淤工程是2011年大连岸线修复整治的重点工程之一。普湾新区规划局总规划师赵兴刚向记者介绍,普兰店湾由于多年来围海养殖,使整个湾海水淤泥增多,已经成为死水、臭水。而通过海底清淤处理,可以还大海本来面目。同时,清理出的淤泥,也可以用在基础设施建设。赵兴刚向记者介绍,“我们的岸线修复准备打造几个工程点:一是簸箕岛到湾底区域,整个岸线是45公里;另一个是做海岛修复生态修复工程;再一个是湾底清淤,清淤泥的量约5000万立方。整个区域是从簸箕岛开始到湾底,涉及到炮台、石河及普兰店经济开发区。”“清理出来的海域将不再当成建设用地,大部分要还道还海。”赵兴刚说,按照新区规划,普兰店湾将建设一个长48公里、平均宽度80~100米,背山面海的环普兰店湾景观带,为市民提供一个亲海、看海、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水产医院论坛  粤ICP备17147180号

GMT+8, 2024-11-22 08:06 , Processed in 0.182819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